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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服务 项目 合作供应商遴选(编号:BGS-2025-ZXCG-018)公告

2025-04-21 02:01来源:院办公室阅读次数:664


一、项目名称 财产保险服务合作供应商遴选公告
二、采购内容 采购我院48辆机动车的保险服务。由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组织的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完成,入围服务在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上线,征集结果适用于全省(除厦门外)各采购人,有效期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7年2月21日止。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分类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4〕4号),各采购人在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有采购车辆保险服务需求的,应当根据征集结果,按有关规定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由于入围的保险公司有8家,框架协议下价格已经招标完成为固定项。现根据商务和技术为评分依据,从8家中选择一家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作为我院财产保险服务供应商。
入围的供应商如下: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6.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8.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仅允许入围的8家供应商前来投标。
三、比选材料 商务分F1(40%)(详见附件)
2、技术分F2(60%)(详见附件)
3、价格分F3(0%)(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
五、比选材料截止送达时间及地点 截止2025年4月25日17:30前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
六、潜在供应商须知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可信,不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中标供应商以评委组投票数最高者最终确认。
2、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标法,要求供应商的综合服务水平较高。
3、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4、比选材料应准备正副本共计2套,封装后现场递交并签订签到表。
七、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将在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八、联系人、方式和地址 庄先生0591-83732144(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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